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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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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  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聚集高素质人才、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城市”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有力的措施之一。名牌包括名牌产品、名牌商标和名牌企业。名牌产品是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消费者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高、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具有较大发展前途的产品。名牌企业是指拥有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并被社会广泛认同、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在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对提高我市产业的整体素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树立我市地区和产业的品牌形象,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市培育了格力电器、罗西尼手表、金山软件、丽珠得乐、汉胜电缆等一批名牌产品。但仍存在名牌产品少、名牌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为提高我市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名牌带动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动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培育发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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