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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县(区)政务信息工作是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市各县(区)政府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在服务好本级领导的同时,努力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全面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有用的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信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市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县(区)之间发展不很平衡,有的县(区)政府办公室还未落实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一些重大突发性事件上报尚不够及时;与省内兄弟县(区)相比,我市各县(区)报省信息工作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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