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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河(哈拉沁沟-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有关事宜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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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发[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河(哈拉沁沟-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有关事宜的通告
东河是流经我市市区的一条较大河流,为进一步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确保我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对东河(北起哈拉沁沟,西南至前巧报桥)进行综合治理。为确保该项目工程如期高质完成,现将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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