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2005年度部门(单位)工作综合位次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朝阳市人民政府2005年度部门(单位)工作综合位次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2005年度部门(单位)工作综合位次考评实施方案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努力建设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务实、民主、法制、高效、廉洁的实干型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2005年继续对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实施工作综合位次考评。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适应振兴朝阳老工业基地伟大实践的需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让实干成为本届政府最大的特色,让实干成为所有公务员的行为准则,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进一步加快朝阳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 二、考评范围 列入考评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共51个,按其承担的职能划分为三个序列。具体被考评单位是: (一)承担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部门(17个)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城乡规划建设委、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商业粮食局、中小企业局、国资委、供销社。 (二) 其他部门(19个) 民委、司法局、房产局、旅游局、文化局、 卫生局、环保局、体育局、人事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教育局、民政局、审计局、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广电局、人防办、物价局。 (三)市政府协管部门(单位)(15个) 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药品监管局、电业局、消防局、邮政局、气象局、烟草局、检疫局、人民银行、银监局、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