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对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5]87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对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5]87号


  市建委草拟的《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大检查实施方案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西安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建筑工地逐一进行一次集中大检查。为使这次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为重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和纠正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发动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认真排查和严格治理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通过大检查,彻底查清我市在建工程项目的依法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有效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秩序管理,完善和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检查和总结各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审批、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高各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