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安府办发[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
  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事业,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贵州省防洪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