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精神,按照建设“平安温州”的总体部署,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以实施“食品安全工程”为重点,高标准地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打造“平安温州”、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食品产业基本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整治品种,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今年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其余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高度重视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整治;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要根据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会同市经贸委、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等部门,制订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通过整顿,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