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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普通发票版式和种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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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豫地税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普通发票版式和种类的通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实际需要,省局决定增加部分普通发票的版式和种类。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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