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5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2005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2005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扶持宾馆饭店升级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05)22号,以下简称《规定》),为规范使用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加快宾馆设施改造、升级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扶持宾馆升级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第二条 补贴资金的来源: 1、南宁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3000万元; 2、自治区补助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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