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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5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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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81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5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府办〔2005〕81号

 

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2005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2005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扶持宾馆饭店升级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05)22号,以下简称《规定》),为规范使用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宾馆升级补贴资金,加快宾馆设施改造、升级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扶持宾馆升级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第二条 补贴资金的来源:

  1、南宁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3000万元;

  2、自治区补助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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