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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新增农村移民市内外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  
【发文字号】 渝办[2005]24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新增农村移民市内外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国务院决定新增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农村移民市内外迁安置3万人。为了切实做好新增农村移民市内外迁安置工作(以下简称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确保移民外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移民外迁安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增移民外迁安置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市三峡移民工作的支持,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库区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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