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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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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5]58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县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提升我县质量总体水平,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溧水,现就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质量兴县工作的重要意义
  质量是地区形象和竞争力的综合反映。2003年以来,我县大力开展质量兴县活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名牌产品、优质工程不断增加,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兴县工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增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县目前质量总体水平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产品仍然存在质量隐患,质量兴县任重而道远。各地、各部门必须把质量兴县作为长期而艰巨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积极推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用质量塑造城市新形象,用质量增创竞争新优势,增强全县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质量兴县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县工业生产要实现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主要工业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经过2—3年的努力,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各类质量认证、商标注册企业和产品明显增加,名牌产品销售比重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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