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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习府办发〔2005〕65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的通知
习府办发〔2005〕65号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扎实抓好天然林保护工作,加强生态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抓好2005年天然林保护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对天然林保护工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生态良好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象征,林业建设事关生态环境的好坏,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生态建设和环境建设上的具体体现。抓好以天保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建设,对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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