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考试工作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考试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出租汽车行业对驾驶员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现将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