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政发〔2005〕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4年,我市各区县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突破120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继续保持当期收支盈余,确保了全市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