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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60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已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龙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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