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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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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府发〔2005〕11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甘府发〔2005〕1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30号)精神,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我州食品安全工作。
  一、认清形势,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牵涉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纵观我州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生产规模小,大部分是民营个体经济,作坊式生产,设备简陋;食品流通秩序有待加强;农贸市场和超市缺少完备的无公害检测仪器;食品安全监管及配套措施尚不完善;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相对薄弱。各级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充分认识我州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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