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昌县防汛抗洪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防汛抗洪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遂昌县防汛抗洪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活动,必须遵守本预案。 三、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下称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 四、各级防汛指挥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防汛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二章 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洪涝台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预防洪涝台灾害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防洪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属各有关单位必须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现状,科学管理,优化调度,保障安全。 (四)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当地政府应迅速反应,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第三章 组织领导
一、政府首长职责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有关防汛规章制度;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洪意识。 (二)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地区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负责督促本地区重大清障项目的完成。 (三)负责组建本地区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汛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地区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和台风灾害各项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根据本地区汛情,及时做出防汛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六)洪水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七)对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 二、指挥系统及职责 遂昌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县的防汛抗洪指挥工作。各乡(镇)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洪指挥工作。 县防汛指挥部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人担任。 县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防汛日常工作。 县防汛指挥部下设水情雨情测报组、专家调度组、应急抢险组、查灾核灾组、基本生活保障组、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应急资金保障组、医疗卫生组、安全保卫组、接收捐赠组、新闻宣传组、督查组等应急工作组,视防汛抗洪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一)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部署年度防汛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汛职责,落实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思想、组织、物资、技术“四落实”。 3、遇大暴雨、大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可能出现较大灾害时,要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灾害损失。灾后要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生产自救,修复水毁工程。 4、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督促、支持水利部门进行河道清障和江堤加固工作,不断提高江河防洪能力。 5、督促和帮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规划、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订本辖区的防御洪水方案。 6、按水利工程的分级管理原则,组织落实每项工程的防汛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 7、建立、健全防汛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常年开展工作。 8、建设和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 (二)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遂昌县人民武装部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救灾;办理县防指请求派出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协调落实重大防汛措施,协助组织有关保障工作。 2、县武警中队、县消防中队 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3、县水利局 承担县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灾情和水文预报;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4、县气象局 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报、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会商。 5、县发展计划局 做好灾后粮食保障及物价监管,确保市场稳定;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重大项目与防洪规划协调管理,努力提高防洪投入总体水平。 6、县经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