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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吉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5]19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吉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5]19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5年吉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5年吉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切身权益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行业和市州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省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全省经济发展由“快走”变为“快跑”和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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