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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照料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照料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分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照料机构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照料机构建设的意见

  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照料是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主要形式,也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实施《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照料机构(以下简称"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康复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
  据统计,本市现有各类在册重性精神病患者约10万人,其中易肇事肇祸、危害社会治安的约占10%。由于精神病人思维、情感失常,理智、行为失控,不仅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痛苦,也给社会安定带来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神病人防治康复工作,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市各级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康复工作。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各街道、镇(乡)先后创办了以安置精神病患者就业为主的社区精神病人康复机构--工疗站,为解决精神病患者社区康复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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