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上海市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上海市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华东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65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疏导突出电价矛盾,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水平。现将本市贯彻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取消超发电价,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