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5年第13号
为进一步做好加工贸易联网改革工作,使联网企业充分享受通关便利,体现联网效益,实现企业高效运作与海关有效监管的“双赢”目标,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现将天津海关对加工贸易联网企业办理海关手续的方便措施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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