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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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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2005年,我市城镇化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继续围绕"两业一城一市"发展目标,切实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认真实施小城镇建设带动市域经济发展战略,注重产业发展,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管理,促进城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树立以人为本观念,创建和谐社会。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把握机遇,扎实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由之路,城镇是镇乡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加快小城镇建设有利于改进经济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以及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推进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转变的有效途径,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需要,是进一步搞活城乡商品流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必然选择,是富民兴市的战略决策。因此,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都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城镇化工作摆在经济工作的主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全面实施小城镇建设带动战略,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城镇化建设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以主导产业支撑小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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