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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2国道创建国家文明样板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2国道创建国家文明样板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关于202国道创建国家文明样板路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202国道创建国家文明样板路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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