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2国道创建国家文明样板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2国道创建国家文明样板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关于202国道创建国家文明样板路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202国道创建国家文明样板路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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