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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制止抛荒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浦政发〔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制止抛荒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浦政发〔2005〕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金政发(2005)38号文件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制止我县耕地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尽力扩大早稻种植面积,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5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05年我县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是:正确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坚持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制止耕地抛荒、依靠科技主攻单产为重点,稳定粮食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大力发展优质品种,改善粮食品质。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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