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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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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82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5〕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2005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5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强大威力,普及公众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200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安全生产法》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打下良好基础,为“南博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日至30日。6月4日为南宁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也于当日同步进行。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济武 副市长

  副组长:周尚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南方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忠南 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以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永泉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 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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