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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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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8
【实施日期】 2005-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监察局提出的《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

  2005年,全市行政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察,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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