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企业上市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04)66号)精神,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综合管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对外挂“无锡市企业上市办公室”牌子,正处(县)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2.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经济协作职能。 (二)转变的职责 1.强化对全市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宏观指导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战略储备工作。 2.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搞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制订。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3.积极推进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决策的自主权,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减少审批环节,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市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政策及实施意见;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指导、协调产业发展,参与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组织编制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做好国民经济的预测、预警和监控;综合协调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经济杠杆以及市直接管理掌握的经济手段,宏观调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财税、金融、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推进全市企业资本经营及上市工作;负责编制、报批、监督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和募股资金使用;依法对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机构的运作实施监管;指导、监督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五)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检查;负责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依法实施监督;牵头组织全市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工作,承担市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社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拟订自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资源开发规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下达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布局;负责编制城市化发展规划,协调城市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七)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投向,负责项目推荐;协调全市建设资金的平衡,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国内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