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化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清收盘活不良资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6号)和《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归并城市信用社不良贷款处置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对扶持“三农”、推进城乡经济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正值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不良资产的有效下降,关系到国家扶持资金的及时足额兑付,关系到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二、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的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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