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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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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马政办〔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04-29
【实施日期】 200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的意见的通知
马政办〔2005〕28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的意见

 

  省政府2005年第23号专题会议决定在我市开展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试点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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