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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第十五个“全国助残日”期间继续开展首府南宁爱心助残募捐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84号
【发布日期】 2005-04-29
【实施日期】 200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第十五个“全国助残日”期间继续开展首府南宁爱心助残募捐活动的通知
南府办〔2005〕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及各经济组织:
  2005年5月15日是我国法定第十五个“全国助残日”。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安排和生活照顾工作的决定》(南发(2002)3号)提出的“结合每年5月份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全市开展一年一次的扶残助残献爱心社会性募捐活动,筹措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第十五个“全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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