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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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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4-29
【实施日期】 200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测绘局制定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全省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本省境内的各种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安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和《江苏省测绘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全省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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