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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29
【实施日期】 200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的通知
 
 
上海电视大学及各分校:
  为了更好地做好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试点项目), 市教委制定了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并组织成立了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组。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工作站)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在全面检查、分组开展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中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工作站)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4)58号)精神,为推动评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工作站)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
  一、专家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评估专家组由教育管理专家、科研人员以及上海电大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共分六个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专家小组组长1名,每小组另配秘书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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