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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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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办[2005]110号
【发布日期】 2005-04-29
【实施日期】 200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
佛府办[2005]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中,要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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