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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继续开展农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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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土资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04-29
【实施日期】 200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继续开展农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去年,根据省委书记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国富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等领导的批示精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联合组织开展了对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案件3011件,拆除违法建筑57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108万平方米,罚没款金额7120万元,对40名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理, 20人追究了刑事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非法占用、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镇、村干部非法以地生财,以地谋私,滋生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为了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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