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安置房分配管理操作规则的通知 厦国土房[2005]139号 机关相关处室: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安置房分配管理操作规则》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安置房分配管理操作规则 根据《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安置用房建设配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4]186号),现制定我市安置房分配管理操作规则。 一、供应对象 1、我市财政投融资的开发项目,以及政府负责拆迁安置、提供熟地的开发项目,需进行城市房屋拆迁的; 2、侨房、私房落实政策所需安置用房,以及信托代管房退管安置房(以下简称落实华侨政策等安置用房); 3、危改安置所需安置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