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署对我市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所提问题的整改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04-29
【实施日期】 200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署对我市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所提问题的整改意见
市政发〔2005〕50号


  2004年4月26日至2004年7月28日,审计署派出审计(调查)组,对我市2003年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05年1月31日,我市收到审计署办公厅送达的《审计署关于西安市2003年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办函(2005)13号),市政府对报告中所列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就审计报告中列出的10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研究,根据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工作的实际,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
  一、根据审计建议和我市失业保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市政府成立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劳动、财政、地税、统计、审计等部门领导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职责是:研究解决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参与部门工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