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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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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04-29
【实施日期】 200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意见
 

  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水稻种植机械化技术,切实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积极推进常州现代农业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农机化工作以提高农业生产技术装备、加快推进传统农业产业机械化作业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巩固发展水稻机直播,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的工作思路,积极引进和推广水稻种植适用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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