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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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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气象探测是气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对于搞好气象工作至关重要。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的迅速发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的问题日趋突出。为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河北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现就加强我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提高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气象探测基本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直接关系到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及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直接关系到社会发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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