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公物拍卖企业名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委托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定公物拍卖机构的通知》(鲁政办字(2004)58号)和省国资委《关于指定2005年度公物拍卖机构工作的通知》(鲁国资法规(2005)1号)精神,在各市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省国资委对申报承担公物拍卖业务的拍卖企业情况进行了审核,确定下列82家拍卖企业为公物拍卖企业: 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济南同声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光大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