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白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州党政机构改革领导组审核,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州级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05)3号)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州级政府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05)4号),大理白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负责起草全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规章和相关政策;指导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