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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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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发[2005]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立市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创建良好的人居、投资环境,加快绿色城市建设步伐,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整体策划、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再用3年时间,打一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使全市城乡面貌显著改观,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活动范围
  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范围为全市城区和全部村镇。2005年的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范围为全部乡镇和高速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各500米内的村镇,有条件的区县要全面推开。
  三、整治活动内容
  (一)完善城乡规划,加强规划执法。按照高起点规划的要求,加快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市和三县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三县同时完成审批工作;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前完成审批,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规划指导。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2007年前使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覆盖城市规划建成区。2005年编制完成旧城改造、整治项目、集贸市场、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规划,修订完成城市交通、绿地系统和风景名胜区、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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