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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5]16号
 
 
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学校: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2号)精神,认真做好2005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5年我区招生工作的基本思路
  200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考为宗旨,以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八桂子弟上大学为目标,以打造招生考试的“阳光工程”为重点,加强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力争安全、高效地完成今年普通高校的招生任务。
  二、实施新的高考方案
  根据我国当前高考改革的形势,在总结我区高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区2005年普通高考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考试科目设置。
  采用“3+小综合”科目设置。“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选考“3+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选考“3+文科综合”的考生可以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试题,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150分,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两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300分。
  (二)使用原始分数录取。
  (三)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补征志愿安排。
  1.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公布高考成绩之后进行。
  2.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3.2004年复征志愿效果良好,得到了考生和社会的肯定。2005年将视计划缺额情况安排复征志愿。
  (四)坚持本、专科考试改革方向,但本、专科统考合一,使用同一分数录取。
  三、认真做好2005年高考的组考工作
  (一)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从严治考治招,确保高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促进社会公平,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而人学机会公平又是教育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招生工作的全体同志要在高校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包括试卷安全、考纪严格、考试公平、录取公正等落实公平性的要求,要采取措施,克服困难,促进入学机会的公平,维护高考的公正。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高考方案平稳过渡。
  2005年我区高考科目设置从“3+x”模式过渡到“3+小综合”模式,总的来说,考务组织工作由复杂到简单,但考试科目设置模式的变化必然会带来新的问题,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从本地、本部门工作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并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确保考试模式的平稳过渡。
  2005年我区所有考试科目将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这对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生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重点做好技术保障和评卷人员培训,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重点组织好考务工作,按规定装订试卷和答题卡,并协助学校指导考生按规定答题,提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和书写的质量,确保计算机读卡的准确和扫描录入的清晰,确保机器评卷部分准确无误。
  (三)全力以赴,做好考试安全和严肃考风考纪工作。
  2004年各地把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作为高考工作的重点,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使我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保密室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试卷保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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