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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伊犁州直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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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伊犁州直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 《关于加强伊犁州直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党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伊犁州直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 招商引资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必要手段。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是实现“工业富州、牧业大州、旅游名州、外贸强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也是我州尽快跨入全疆经济发展快车道的必然选择。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州资源优势十分突出,但综合实力不强,自我发展的能力还相对较弱,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仅靠国家、自治区的支持和自身的积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努力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参与我州的开发与建设,推进我州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区内外资金,已成为加快我州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成为实现富民强州目标最现实、最根本的选择,成为实现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基本保证。
  近几年,自治州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自治州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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