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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南宁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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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南宁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南宁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南宁市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青年农民的素质,确保市委、市政府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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