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33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05)1号),设置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正处级建制。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市委规定,市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一、划入的职能 (一)市委组织部承担的管理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职能。 (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 (三)市财政局承担的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拟定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