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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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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5〕53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 自上一轮《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对于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用地观念的转变,有效遏制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张,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遵义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随着遵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该规划已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我市“三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对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已迫在眉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以下简称“总规修编工作”)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局,关系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关系到能否尽快解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用地紧张“瓶颈”问题的大局,关系到树立科学发展观,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大局。为了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地、各部门和各产业间的用地矛盾,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用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全省总规修编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本次总规修编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遵义市土地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运用规划编制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规划控制与市场调节、内涵挖潜与扩大外延、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等重大关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对未来经济社会快速变化的适应性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本次总规修编工作的目标任务
  总结和评价上一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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