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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市科技园区有关单位及人员纳入市级医保统筹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市科技园区有关单位及人员纳入市级医保统筹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83号


鄞州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市科技园区有关单位及人员纳入市级医保统筹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市科技园区有关单位及人员纳入市级医保统筹的意见


  一、各类人员纳入市级医疗保险统筹的参保办法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市科技园区梅墟街道中尚未参加市级医疗保险的有关单位及人员,按以下办法参保:
  (一)按市政府2002年第99号令规定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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