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黄政办秘〔2005〕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工作,是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政府主抓、条块结合、部门地方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的纠风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建立起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努力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为我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五次全会、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 一、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