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城镇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滁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5]11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城镇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明光市城镇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明光市城镇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实施方案


 根据省民政厅“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等要求,借鉴先进县、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