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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开垦整理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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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开垦整理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垦整理工作,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把我市土地开垦整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使此项工作走在全区乃至全国前列,根据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开垦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土地开发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确保粮食安全,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资源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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